很多商家和消费者最怕碰到“傍名牌”商标侵权行为,对正规商家来说,名誉和利益会受到严重侵害,对消费者权益也会造成侵犯。
很多商家和消费者最怕碰到“傍名牌”商标侵权行为,对正规商家来说,名誉和利益会受到严重侵害,对消费者权益也会造成侵犯。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前,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起商标侵权案,并开出了广西最大商标侵权罚单,罚款764万元。
2017年8月,中国南玻集团南宁办事处的工程师在市场巡查时发现,五象新区的一楼盘正在建设的一个项目,使用了打了南玻商标的工程幕墙玻璃,可是这玻璃却与自家生产的不一样。
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 杨昕宇
并不是我们的产品
也并不是我们所供应的
但是打了南玻的商标
因此我们整理了有关情况之后
就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了举报
涉嫌侵权的产品数量非常多,数额巨大,接到投诉举报后,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专案人员展开调查。
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四大队长大队长 田炜
我们专案人员也是
数十次进入涉案工地
徒步上下30几层楼
逐层对已经安装好的
涉案玻璃进行清点 拍照 取证
也是先后多次前往钦州
调查商品的来源
专案组人员不敢有一丝懈怠,多次与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讨论,历经7个月的时间,最终查清这批玻璃确实为冒牌货,由浙江一家公司生产。
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四大队长大队长 田炜
这是一种混合销售的方式
因为他既是商品的销售方
他在工程中又是一个承包方
就是进行施工的
所以他是包工包料的
一个混合销售方式
该违法行为构成了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
第57条所指的
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
经查,涉案的侵权工程玻璃多达21439.37平方米,案值高达382万多元,依据法律,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处以两倍金额,人民币764万元的罚款,为近年来广西查办的罚没金额最高的商标侵权类案件。